广西崇左丰源矿业有限公司2×450m3高炉及2×25000kVA矿热炉项目公众参与第二次公示

2010-01-06 08:41 来源: 我的钢铁

1.项目概况

广西崇左丰源矿业有限公司,公司总部注册地位于广西南宁市,是一家专门经营矿产开发和冶炼加工的企业。公司在贵州、云南、广西等地都有矿山和冶炼企业,公司拟在崇左市锰铝科技产业园内建设2×450m3高炉及2×25000kVA矿热炉项目。该项目于2009年8月经崇左市江州区发展和改革委员局批准立项,登记备案证号:江发改备案字[2009]09号。本项目总投资74760.9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3710万元,占总投资的4.96%。

2.专题分析结论

2.1产业政策符合性

广西崇左丰源矿业有限公司选址位于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崇左市华侨经济管理区锰铝科技产业园内,周围1km范围内无需要特殊保护的地区、居民集中区等环境敏感点。本项目拟建2×450m3高炉及2×25000kVA矿热炉项目,矿热炉为12500KVA全封闭型,同时对配料、冶炼等工序配套相应的环保措施(干法袋式除尘设备、烟气在线监测装置等)。根据清洁生产水平分析结果,本项目在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废物回收利用以及环境管理等方面,大部分指标可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满足铁合金行业准入条件的要求。因此,本项目建设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

2.2选址及总平面布置合理性

本项目占地面积294800m2,约442.2亩。选址位于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崇左市华侨经济管理区锰铝科技产业园西南部的三类工业用地区内,在新和镇东南面约5km处,西面2km处为崇左至新和公路。项目选址符合《崇左市新和镇暨崇左华侨经济管理区产业园区总体规划》和《崇左华侨经济管理区锰铝科技产业园区控制性详细规划》规划要求,用地条件好,交通运输便利。项目主要污染物经采取有效环保措施治理后达标排放,可满足项目所在区域空气、声环境质量要求。本项目的建设不影响邻近地表水环境功能区划,对地表水质及水生生物资源影响不大。因此,从环保角度分析,本项目选址可行。项目总平面布置能够满足生产要求,工艺流程合理,布局紧凑,交通运输顺直、畅通,符合消防、卫生防护等要求,总平面布置合理。

2.3清洁生产

通过与《清洁生产标准钢铁行业(铁合金)》(HJ470-2009)对比,大新县新振锰业有限公司龙门铁合金厂建设项目在生产工艺与装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废物回收利用以及环境管理方面均能达到较好水平,多项指标能够达到一级水平,但在电炉装置和余热回收利用上仍有较大的改进空间。2.4环境保护措施及达标分析

(1)废气控制措施及达标分析

借鉴广西区内同类型铁合金生产企业烟气净化的成功经验,本项目矿热炉采用矮烟罩,炉体四周采取了封闭措施,加料口设置活动门,出铁口设置集烟罩等。电炉烟气净化系统采用负压脉冲除尘器,矿热炉出铁口烟气通过集烟罩收集,并与电炉烟气收集总管相连,为提高收尘效率,在出铁口处使用大风量排烟风机,同时在混料室、配料室以及炉顶加料系统设置集烟罩,收集到的烟尘与电炉烟气、出铁口烟气一道由电炉除尘系统处理,净化后外排烟气含尘浓度小于40mg/m3,符合国家排放标准要求。

(2)废水控制措施

生产总用水量为270342m3/d,其中新水8650m3/d,循环用水261692m3/d,给水复用率为96.8%。

电炉设备及变压器冷却水使用后仅水温升高,水质未受污染,经循环水池降温后回用。冲渣废水经沉淀、过滤池处理后独立封闭循环回用于炉渣冷却,该过程中有大量水分消耗,须不断向系统中补水,无废水外排。本项目生活用水量70m3/d,生活污水量49m3/d,全年16170m3。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往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崇左市华侨经济管理区锰铝科技产业园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按照污水处理厂的要求,各工业企业外排污水需自行处理达CJ3082-1999《排入城市下水道的水质标准》和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网。在污水处理厂建成之前,生活污水须经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园地施肥,不外排。可见,本项目投入正常生产后可实现废水闭路循环不外排。此外,企业应配备完善的雨水集排设施。在原料场建有防雨棚,四周设置废水截污沟,并与厂区雨水收集沟、初期雨水沉淀池连通;厂内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主要收集前15分钟雨水),回用于生产,中后期雨水较为清净可直接外排。雨水集排沟渠应覆盖整个厂区范围并与崇左市江州区新和镇崇左市华侨经济管理区锰铝科技产业园雨水管网相连。

(3)噪声控制

对于本项目的噪声源,设计首先选用先进的生产工艺,尽量选用噪声小的先进设备,其次根据设备产生的噪声特性及操作特点,对设备采取消声减振措施,如设减振垫、消声器等设施。同时对噪声源采取隔音措施,如设有专用的水泵房等。经优化设计、隔声降噪处理、厂房墙体屏障、绿化树木吸收屏障、空气吸收、距离衰减后,对厂界的影响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的3类限值要求,昼间低于65dB(A),夜间低于55dB(A)。

(4)固体废物处置及综合利用

本项目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包括水淬渣、除尘灰、工业垃圾等。水淬渣作为生产辅料全部销售给水泥厂;除尘灰可通过压块后回炉用以冶炼锰硅合金;对于工业垃圾的处置方式,首先回收其中可再利用的废旧耐火砖用以回填炉壁,其余大部分可出售给砖厂破碎后制砖,确不可再利用的废弃料应与当地有关部门协商后在指定地点堆存或填埋。固体废物在厂区临时堆存或集中外售、外运时必须严格管理,各类固体废物要分开堆存,禁止相互混合,同时设专人管理固体废物的处置,固体废物在产生、处理和处置过程中应进行登记,按GB18599-2001安全处置。固体废物在转运过程中应采用蓬布封盖运输,运输途中不得散落。采取上述措施后,本项目工业固体废物可现实100%回收再利用,符合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

2.5环境质量现状

(1)环境空气质量:本评价6个监测点位TSP、SO2、NO2的浓度值均达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二级标准要求,未出现超标现象。

(2)地表水环境质量:本评价设置的3个监测断面上各监测项目的浓度均可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Ⅲ类标准,本次监测1#~3#断面锰和铁满足《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地补充项目标准限值》要求。

(3)地下水环境质量:所监测的3个民用水井,除3#监测点的铁和锰分别超标0.13倍和6.2倍外,各监测项目浓度值均能达到GB/T14843-93《地下水环境质量标准》Ⅲ类标准。因监测点附近没有工业污染源,故3#监测点铁和锰超标可能与当地背景值较高有关。

(4)声学环境:厂界测点昼、夜噪声值均低于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说明评价区域声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均未超出评价标准限值。

(5)土壤环境:从本次土壤质量评价的结果可以看出,除铅和汞两个监测指标在4个监测点中全部满足GB15618-1995《土壤环境质量标准》二级标准外,其余指标均有不同程度的超标,特别是镉和砷两个监测指标,在4个监测点中全部超标,其中镉超标最为严重。监测点主要为林地和旱地,主要从事农林生产,尚未进行工业开发。资料研究表明长期施用磷肥和农药会导致土壤中镉、砷等浓度升高。监测点土壤超标可能为农林生产污染所致。

(6)生态环境:评价区地处低山丘陵地区,区内以园地为主,工业企业较少,人群主要成村落布置,属农业生态景观,生态系统类型由人工生态系统、农业生态系统和次生林生态系统组成。区内无国家保护的珍稀植物种,所见种均为当地常见种。区内野生动物较少,以农田动物类群为主,无需特别保护的珍稀野生动物。区内目前无明显水土流失状况,但应注意做好施工期的临时防护。区内耕地较少,以旱地为主,无基本农田。总体来说,本项目评价区域受人为活动干扰较大,生态系统较脆弱。

2.6营运期环境影响

(1)环境空气

①本项目在正常生产条件下,各种除尘设施正常运转时,项目排放的大气污染物对各关心点的空气质量影响不大,均可达到相应标准要求。

②本项目正常排放的大气污染物TSP及SO2对各环境敏感点的小时、日均和全时段预测浓度均未超标,对敏感点影响不大。

③区域地面浓度最大点落在厂区范围内,厂区自身受影响最大,对周边敏感点基本不会有影响。

④事故排放时,对厂区内部空气环境质量影响最大,同时对周边环境敏感点也造成了一定的影响。

⑤本项目污染源与另外两个拟建铁合金项目污染源以及现状值进行叠加后,各环境敏感点TSP及SO21小时、日均及全时段预测浓度均达标,区域最大浓度点均位于厂区范围内,对周边敏感点基本没有影响。⑥本项目确定的大气环境防护距离为300m,在大气环境防护距离内不应有长期居住的人群。

(2)地表水环境

在正常生产条件下,本项目经过加强排水的循环利用后,生产工艺环节没有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由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地表水环境影响很小。

由于冲渣水在循环使用过程中,Mn元素不断富集,根据广西区内同类型铁合金生产企业对冲渣废水的监测结果表明其总锰浓度最高可达92.1mg/L,最大超标45倍。冲渣水若发生事故排放,将会严重影响周围地表水水质。因此,为预防项目冲渣池废水跑、冒、渗、漏对周围水环境造成影响,在冲渣水循环水池旁设应急池,一旦发生废水事故排放,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将废水引入事故应急池,加入石灰石等碱性物质对废水进行治理,治理后的废水回用于生产。采取上述措施后,出现冲渣水事故排放的概率极低。

(3)地下水环境

项目供水接用江州区新和镇崇左华侨经济管理区锰铝科技产业园加工区水管网,园区保留原农场的供水设施,在原镇区水厂基础上原地拟建,取水点仍设在黑水河渡口附近,近期拟建至6.0万m3/d,远期拟建至12.5万m3/d。加工区选择黑水河作为城镇的生产与生活的供水水源,黑水河水量充足,可以满足加工区用水需要。不需要取地下水作为生产生活用水,有利于保护区域地下水资源。本项目建成投产后,在正常情况下经过加强排水的循环利用后,生产工艺环节没有废水外排;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送往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厂区内原料场、渣场、各废水处理池等经过防渗处理后可有效防止废水下渗污染浅层地下水。因此,本项目建设对地下水基本没有影响。

(4)噪声影响

在厂界噪声各监测点处,本项目噪声贡献值为34.6~36.4dB(A),叠加背景值后,厂界噪声昼间为52.5~62.8dB(A),夜间噪声为44.6~53.0dB(A),均可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的要求。说明新增生产设备噪声对厂界噪声影响不大,而且拟建场地周围居民集中区与厂界的距离均超过1000m,生产噪声经一定距离衰减后,可降至本底水平,符合评价标准的要求,生产噪声对环境敏感点影响不大。

(5)固体废物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属于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均可进行综合利用,如建设单位能切实落实好环评报告书提出的管理和处理措施,在固体废弃物产生、处理过程中加强管理,本项目固体废物对环境的影响不大。

(6)生态环境

评价区内以园地为主,工矿企业较少,人群主要成村落布置,属农业生态景观,生态环境质量良好。但由于受人类活动干扰较大,物种较为单一,生态系统多样性较低,导致生态系统较脆弱。本项目施工期间修建厂区道路、车间厂房建设等,需要大面积开挖土地,但项目建设过程中对生态环境的影响主要局限于厂区范围内,且施工期较短,因而对当地整体生态环境质量不会造成大的不利影响。而且本项目重视绿化,厂区绿化面积达到22853m2,绿化率约为8.31%。因此,本项目建成后通过加强厂区绿化,可在一定程度上补偿由于项目建设引起的生态破坏。

2.7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本项目大气污染物排放量为烟(粉)尘253.79t/a、SO2382t/a;生产废水循环使用,零排放;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往集中区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固体废物全部综合利用。

虽然烟(粉)尘不在国家和广西区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要求的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之列,但考虑到其作为本项目最主要的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较大,因此本评价建议将其与SO2一同作为总量控制污染物。本评价建议广西崇左丰源矿业有限公司锰系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SO2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382t/a,烟(粉)尘排放总量控制指标为253.79t/a。

2.8公众参与

建设单位在确定了承担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后,于2009年12月9日在广西新华网(http://www.gx.xinhuanet.com)上向公众进行了第一次公众参与的信息公示,与此同时由业主采用问卷调查的方式,公开征求公众意见。调查对象以居住、工作、生活在项目所在地周边的群众为主。共发出调查表130份,收回有效表格127份回收率97.7%。调查统计结果表明,被调查者对本项目建设了解较多,100%的公众支持本项目建设。公众普遍关心项目的环境影响,要求项目污染物经治理达标排放。此外,有100%的被调查者认为该项目能产生较大的经济效益,促进当地的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本地区居民生活质量也将得到提高。

3.综合评价结论

广西崇左丰源矿业有限公司锰系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及发展规划要求,满足环境功能区划要求,生产过程符合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原则,环境风险在可接受程度内,污染物能够达标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可以落实,厂址选择符合相关规划要求。因此,在落实本报告所提出的环境保护措施基础上,本项目建设从环境保护的角度是可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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