稀土保护不能因短视而突破底线

2010-06-01 08:43 来源: 我的钢铁

一场取缔无证勘查开采稀土等违法违规行为的“严打风暴”将在国内开展起来,开采矿种与采矿许可证不符、超越批准矿区范围采矿、超量开采等行为将成为打击的重点目标:因为近一个时期以来,稀土等矿产无证勘查开采、乱采滥挖等行为在部分地区依然突出,宏观调控措施难以有效落实、矿产开发结构不合理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根本解决,国土资源部决定在今年6月至11月开展稀土等矿产开发秩序专项整治,集中打击违法违规和乱采滥挖行为,以彻底扭转部分地区的混乱局面。

很显然,对于中国的稀土及稀有金属资源而言,这样的严打政策出台得非常及时和必要,这对于切实改变相关稀缺资源的出口贱卖、掌握国际价格话语权具有积极意义。笔者以为,惟有做到打击乱采滥挖和建立完善储备制度“两手都要硬”,才能真正维护我国稀土产业的长期、健康、稳定发展。

稀土资源在国家战略层面获得高度重视,但是在基层却因为短期经济利益而屡屡被“突破底线”的现象,亟待改变。以近期国土资源部公布的5起公开挂牌督办违法案件调查处理情况中的“广东省惠东县宝口镇非法开采稀土矿案”为例,在不法矿主将非法采矿点由最初的4个蔓延至11个的同时,除了地方政府违规与企业签订开采矿产资源合同、供电部门审批不严为不法业主办理用电手续的“配合”外,当地的国土资源局、林业局、环境保护局的监管不严和执法不力行为也“浮出水面”,国家层面打击稀土资源乱采滥挖违法行为需要突破的“地方利益障碍”之纠结由此可见一斑。

在严厉打击乱采滥挖的同时,限产保价政策不仅应当延续,甚至应该根据形势加大控制力度,方能保证政策的有效性和连续性。国土资源部2009年曾下发《钨矿锑矿和稀土矿开采总量控制指标的通知》,对2009年全国钨矿、锑矿、稀土矿3个矿种的开采总量予以限制,同时暂停这3种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的探矿权、采矿权申请至2010年6月30日。从目前的局面看,去年的限产和控制政策对于相关稀缺资源的价格提升和环境保护,取得了不容忽视的成效,这证明了大方向是完全正确的,加大马力、乘胜追击是一个必然之选。

从国际上看,欧洲、日本、美国等都已经开始或准备开始进行钨、矿、锑、稀土等稀有金属资源的国家层面储备制度建设,中国作为一个稀有金属的国际最大出口供给国,目前至少需要重视以下两个方面的负面影响:一是要避免美国、日本、欧洲等国家和地区的储备制度通过“囤积”一定数量的“筹码”,又将中国陷入前些年的“贱卖者”的不利地位;二是在国内稀土储备还处于到底是储备精矿还是产成品的争议之中时,应该尽早进行方案拍板、搁置争议,避免因为“口水战”拖延而错失有利良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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