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再度出手保电:筹10亿财政资金买煤

2011-12-16 08:41 来源: 我的钢铁网

继12月1日国家发改委上调全国上网电价后,山西省政府再度出手保电,出台财政借款、煤炭限价两项中期援助措施,保障本地电力供应安全。政策执行期为今年12月至2012年2月。

两大举措保电

本报记者从山西电监办获悉了山西所推出的两大保电措施。

其一,对经营持续亏损、资金周转困难的9户央企和外省企业控股的火电企业(总装机944万),按照70%负荷率和入场标煤单价测算,省财政筹措10亿元,给予月度购煤流动资金借款扶持。

其二,对9户央企和外省企业控股的火电企业,参照省外重点合同煤的管理模式和市场价格,定点、定质、定量、定价,由山西煤炭工业厅组织供给迎峰度冬电煤1000万吨。

上述9家火电厂中,国电、大唐、华能所属电厂占多数,其余为外省企业控股电厂1000万吨重点合同电煤择优山西同煤、焦煤、晋煤等煤炭企业供应。

为保证上述政策执行到位,山西省政府下发通知,要求各煤炭企业严格履行年初签订的煤炭供需合同,保障电力企业新增电煤的供应;发改委等部门做好煤电油运气的调度工作,确保国家和山西省煤电调控政策落实到位。

山西省政府行政干预电煤供应实属无奈。在保电政策出台背后,短期看是山西电力产业巨额亏损、资产负债率高、无法继续借贷、大量机组缺煤停机的严峻现实。从长远来看,与山西煤电外送的发展战略不无相关。

目前,山西省内电力装机约5000万千瓦。按照山西十二五规划安排,到2015年将建设大型坑口电厂和资源综合利用电厂,成为1亿千瓦级电力强省,外送电装机力争达到5000万千瓦。

山西电监办市场与价财处负责人告诉记者,现阶段,山西省内80%火电厂亏损。由于负债率高无法获取银行贷款。自2008年以来山西主力火电企业连续亏损,已经影响山西电力供应及经济社会稳定发展,影响电网、电厂安全,严重影响各发电集团在山西的投资信心。

此前,山西电监办向山西省政府上报《关于缓解我省部分主力火电企业经营困难的建议方案》,这一方案是促成山西省政府出手救市的重要因素。

为争取国家和省内政策支持,在国家发改委出台电价上调政策之前,山西中南部13电厂曾进京反映亏损情况,提请提高上网电价。

山西方面资料显示,1~10月上述13家电厂,亏损了32.89亿元,至今累计亏损141亿元,平均资产负债率111%。资不抵债的企业数量上升到10家,山西永济、运城的电厂因缺煤已连续多月停机,漳山、漳泽等电厂开机率不足50%。截至10月底,中南部缺煤停机容量达447万千瓦。

“市场煤”与“计划电”矛盾爆发

山西省境内煤炭供需格局的变化,是加速山西电厂亏损的另一原因。

山西省电力行业协会副理事长李建伟说:“在山西煤炭兼并重组之前,山西省内形成大型煤矿供应省外,小煤矿供应省内电厂的格局。始于2008年的煤炭重组整合终结了小煤矿的命运。山西省内电厂不得不去内蒙古、陕西等地寻求煤源。”

山西省电监办统计,自2008年起,山西省内火电企业外购比例甚至一度高达50%。

电煤中间环节收费过多是挤占电厂利润的另一个主要因素。山西省内电厂曾多次向山西电监办、山西电力行业协会反映,山西省煤炭运销集团“五统一”政策及价外不合理重复收费情况。

根据山西电力行业分析,电煤到厂价格的构成要素中,中间费用占比达24.5%,其中12.26%为运输费,12.29%为中间环节收费。

“针对此情况,山西电监办向山西省政府递交紧急报告。山西省主要领导批示分管省长及有关部门建立绿色通道,保障电煤运输畅通。”山西电监办负责人说。

尽管有上述政策做支撑,但山西以及全国煤电矛盾、电力亏损问题仍未能找到一个长期的解决路径。短期的行政干预只能暂缓燃眉之急,不可能在全国各地复制。

中国能源研究会建议,在煤炭价格上,应取消“双轨制”,理顺重点合同和非重点合同电煤的价格差额,建立全国和地区电煤交易市场;在流通和交易环节,应取消铁路运力审批制度,取消计划电量分配机制,扩大大用户直购电,由发电企业和用户自行协商电力、电量和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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