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材料

2013-11-19 11:36 来源: 我的钢铁网

一、申请人的主体资格材料

    1、《关于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的函》。内容包括本单位基本情况介绍、承诺本单位承认并遵守交易所的交易规则、交割细则等,承诺可提供用于期货交割的库容量等;

2、上级主管部门或董事会出具的同意申请交割仓库的批准文件

3、《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资格申请表》

4、申请人单位章程;

5、经营或存储甲醇等危化品的,需提供危险化工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6、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应载明“仓储”或“储运”业务

7申请人有关仓储、安防、内控等相关制度;

8、申请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可行性报告。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管理水平:包括公司股本结构、组织构架、内控制度、经营水平、在所属行业中的地位等;

2)仓储能力:包括仓储规模、建成时间、总库容、库容利用情况、提供交割库容能力等;出入库设施与装卸能力、装卸费用、计量设施、码头或铁路专用线设施等情况;货物储存、监控、安防、检验等情况;

3)运作情况:申请人近三年所申请品种的产量、加工量、贸易量、消费量或中转量等说明;

4)区位优势:申请人所属省份及所在地区所申请品种的现货生产、消费、贸易、仓储情况;申请人辐射半径内所申请品种的主要企业(包括上、中、下游所有企业),以证明交割仓库设立的合理性。

二、申请人的财务状况材料

1会计师事务所或交易所认可的审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原件的交易所核对后返还)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新设立企业须提供加盖申请人公章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交易所认可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说明;

3、土地证、房产证等相关证明材料或租赁文件等相关文件的复印件;

4土地、房产、仓储设施、其他资产等是否作抵押以及抵押起止时间、金额的说明。

三、申请人的担保单位需提供的材料

1、担保单位基本情况表;

2、担保函;

3、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4、会计师事务所或交易所认可的审计部门出具的近两年审计报告原件(提供原件的交易所核对后返还)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需要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新设立企业须提供加盖担保单位公章的验资报告复印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交易所认可的国家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最新股东情况说明;

6担保单位章程。

 

    说明:

1、申请人所提供的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除非特别说明,涉及申请人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申请人公章,涉及担保单位的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必须加盖担保单位公章。页数较多的材料可盖骑缝章。

附件1:郑州商品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申请材料

附件2:郑州商品交易所铁合金指定交割厂库设立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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