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火焰切割承包招标
招标邀请书
致:
方大集团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地处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乌兰浩特市,是辽宁方大集团旗下方大特钢公司托管的一个钢铁联合企业。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要求,现对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连铸钢坯火焰切割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贵公司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具体内容如下:
1、项目编号:FD-WG-LG-QG001
2、项目名称: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火焰切割承
3、招标地点: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4、合同履行时间:2014年4月,具体时间待定。
5、招标范围:全国
6、质量标准:按行业相关标准
7、招标方式:邀请招标
8、拟定结算方式:
按吨钢承包价格(含增值税)结算。
9、投标报价:132方切割损耗范围,吨钢加工费,同时报质量承诺。
10、投标书包含以下方面:
1)、投标报价函
2)、投标人资质等级
①、符合合法营业资格;
②、注册资金在人民币伍拾万圆以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企业法人;
③、质量保证措施、违约责任、售后服务、商务承诺等;
④、投标方自然情况描述:包括企业简介、产品说明、履约能力、近三年业绩情况等;
⑤、产品质量证书复印件;
⑥、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⑧、加工设备及技术水平、产品检验装备。
注:以上资料均须法人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投标方将技术资料和报价单使用外包装袋密封,必须在封口处加密封条且加盖公章。注明“×××公司参加乌钢公司火焰切割项目招标投标书”字样。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要求投标方在现场勘查的基础上,结合乌钢炼钢厂工况条件,分别做出《技术方案》,与乌钢公司对技术方案进行交流。
13、中标后,其《技术方案》和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承包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拟定合同主要条款:
1、甲方负责
(1)保证不对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内容及本合同涉及的技术秘密
(2)为乙方提供炼钢厂连铸车间实际切割月产量报表为结算凭证,乙方开具17%增值税发票,经炼钢厂、生产部确认,到甲方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甲方在第二月结算时开始支付第一个月乙方劳务费用,合同期满时,按合同约定,甲方结清全部费用;
2、乙方负责
(1)严格按照规范指导指导实施改造、运输及生产,确保甲方的生产安全;
(2)承包内容必须满足甲方生产要求,生产过程服从炼钢厂安全生产管理;
(3)不得从甲方获取与承包无关的技术秘密;
(4)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发现继续工作对材料、样品或者设备等有损坏危险时,应及时通知甲方;
(5)乙方在履行合同生产期间,未达到技术要求或造成甲方生产事故,甲方将:①扣减乙方不合格产量数;②责成乙方赔偿甲方经济损失。
(6)负责供气房、割枪、割嘴、能源介质箱内的减压器等的日常维护及更换,安排人员跟班作业,所安排人员必须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规定。
15、投标保证金:叁万圆整,在招标会开始两小时前,交至招标办公室,如未中标立即退还,如中标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
16、履约保证金:中标方待与招标方签订采购合同及技术协议后,将中标方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行完成后给予退还。
17、中标服务费及资料费:中标服务费两仟圆整,资料费叁佰圆整。在招标会开始两小时前交至财务部,招标会结束后,未中标单位的中标服务费如数退还(没有利息),资料费不退还。
18、招标文件资料领取
领取时间:2014年4月11日
领取地点: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招标办公室
联系人:彭志红
电话:0482-8391029
19、报价方式:132方钢坯切割损耗,吨钢加工费,同时报质量承诺。
20、投标文件份数:一份正本,三份副本
21、投标文件提交地点和方式:邮寄或当面递交
收件人:彭志红
地点: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新桥西街29号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招标办公室。
22、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4年4月1日上午12时00分
23、开标开始时间:2014年4月5日下午14时00分
地点:乌钢大厦5楼会议室
24、凡对本招标提出疑问,请以电话或传真形式与我公司联系
联系人:彭志红
电话:0482--8391029
传真:0482--8390157
邮编:137400
地址:内蒙古乌兰浩特市新桥西街29号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