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队整体承包招标信息公告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汽车队整体承包招标信息公告
为了精干主体,降低物流成本,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乌钢)现将乌钢汽车队整体对外承包,承包人负责承担乌钢厂内所有运输业务,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发布承包招标信息。
一、评标原则:由评标小组综合分析,采取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评定。
二、项目内容
1、承包内容:承包人负责乌钢厂内大宗原燃材料(矿粉、球团、焦炭、石灰石、废钢、焦粉、煤等)的装卸、运输、倒运、下货位及其他所有运输业务。
2、承包人自行承担人力组织、能源消耗、设备更换、维护维修等相关全部事宜。
4、承包人自行承担运输过程中全部安全责任。
5、承包期为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6、招标以吨钢单价形式报价,劳务费每月结算一次。
7、当乌钢因工艺调整而使运量出现较大变化时,双方可协商对承包价进行调整。
三、项目要求
1、现有乌钢运输车辆可以由承包人进行选用,一经选用的车辆按共同商定的价格冲抵劳务费,在承包方的劳务费用中扣除,在三月内扣除完毕,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齐。内部员工承包,车辆款可在半年内扣除完毕,不足部分以现金形式补齐。
2、现有乌钢汽车队可用的备品备件、汽柴油按实际金额冲抵劳务费,在承包方的劳务费用中扣除。
3、乌钢汽车队现有厂房、设施、油库等可提供给承包人使用,但仅限于乌钢业务,不可用做他用。使用过程中涉及到的水费、电费等费用由承包人自行负责。厂房、设施使用过程中的消防、安全、检测、维护等由承包人负责。
4、承包人须优先使用乌钢汽车队现有人员,对未选用的人员由乌钢自行安排工作。
5、为了鼓励公司内部员工进行二次创业,内部员工承包,在三个月之内,每月使用燃油可由公司预先垫付,在月末劳务费中扣除。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资质: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范围包含运输业务的合法单位。
内部员工承包,以上资质证明可以后期补办。
2、投标单位在送达投标书正本时,须交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三万元整(30000.00元),同时交报名费及资料费2500元。若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将投标保证金转为合同履约保证金;若中标单位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三万元(30000.00元)不予退还;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在开评标后一个工作日内退还。
3、中标单位与招标单位签订合同后,须向乌钢支付合同履约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元),公司内部职工承包,须向乌钢支付合同履约金贰拾万元整(200000.00元)。
4、对中标单位约束条件将在合同中进行约定。
5、乌钢于2014年11月28日在媒体上发布招标信息,欢迎具有合法有效资质、具备管理能力,诚实守信的单位按此要求,于2014年12月15日17点前将正式投标书(含上述资料复印件)交乌钢物流管理部。
五、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盖章)
地 址:乌兰浩特新桥西街29号
邮 编:137400
联 系 人:白永林 佟振国
联系电话:18204801102 18204801039
传 真:0482-8390157
乌兰浩特钢铁有限责任公司
2014年11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