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宁夏重点行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方案(试行)》,在全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源利用综合效益评价工作。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益综合评价工作,有助于激励企业不断提升能源产出效率,优化资源要素配置,推动节能降碳和能源资源高效利用,增强企业创新力和竞争力。2022年度,将先行在石嘴山市、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开展评价试点。
评价工作以年度为周期,围绕企业综合经济效益、能源经济效率、能源技术效率、能源管理等4个方面20项指标,采取企业自评、第三方评价和相关部门复核相结合的方式,对煤炭、石化、火电、化工、冶金、有色、机械、建材、医药等重点行业企业开展综合评价,并依据年度评价结果,将评价企业分为A优先发展类、B鼓励提升类、C引导转型类、D重点调控类,并分别提出政策支持建议,引导企业提升能源利用综合效益。
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指导试点地区开展重点行业企业能源利用效益综合评价试点工作,及时总结推广好经验、好做法,并逐步扩大范围,全面评价和提升我区企业能源利用综合效益水平,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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