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江西雁浔硅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21000吨功能性有机硅产品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9月5日-2023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792-8792058(九江市生态环境局)
通讯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八里湖新区体育路66号市民服务中心北附楼B栋(33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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