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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财政多措并举助力光伏产业高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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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安徽省财政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推动先进制造业发展的政策举措,推动安徽省光伏产业逐渐成长为支撑全省工业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优势产业。今年前三季度,安徽省光伏制造业规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72.8%,实现营业收入2101.9亿元,超2022年全年营业收入水平,创历史新高。

精准落实国家税收优惠政策。财政部、税务总局先后发布2019年第84号公告、2021年第15号公告等,对先进制造业企业实施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并取消60%退税比例限制,省财政与税务部门保持密切协作,积极推动政策落地;财政部、税务总局发布《关于先进制造业增值税加计抵减的公告》(公告2023年第67号),明确先进制造业企业进项税额可加计5%抵减应纳增值税税额。省财政积极作为,主动对接经信、科技、税务等部门,落实安徽省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目前已确定第一批符合条件企业2964户,自11月起可按规定享受加计抵减优惠政策。

积极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组建。2020年,国家设立绿色发展基金,安徽省认缴10亿元参与国家绿色发展基金组建,首期已争取绿色基金在安徽省投资落地4.5亿元,支持光伏企业安徽英发睿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1个子基金项目已获批通过,国家绿色发展基金拟投资5.8亿元。

支持光伏产业科技攻关。2023年省级安排2990万元围绕储能本体及并网控制科学等方面,支持实施46项省自然科学基金安徽能源互联网联合基金;安排资金5620万元通过公开竞争、揭榜挂帅等方式,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开展37项光伏和储能等相关领域关键核心技术攻关。

支持组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主题母基金。根据《安徽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组建方案》(皖金函〔2022〕158号)要求,由省生态环境厅负责组建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主题母基金,确定长江成长资本投资有限公司为母基金管理机构,母基金规模120亿元(其中省新兴产业引导基金出资42亿元),通过直接投资、设立或参股子基金等方式,形成母子基金总规模400亿元。目前,该母基金已完成工商注册和中基协备案,实缴金额6亿元,正在开展投资运营。

下一步,省财政将立足职能,全力推进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高质量发展。一是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聚焦增强市场导向性,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激发经营主体的创新创造活力。二是引导多方协同发力,统筹利用好省级科技攻关、新兴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政策资金,支持先进光伏和新型储能产业链协同创新、产业层级提升等。三是运用基金投资、融资担保、贷款贴息、减税降费、政府采购等政策,特别是协同主管部门运用好新能源和节能环保产业主题母基金,支持以资本为纽带开展“双招双引”,调动金融资本、社会资本投入全省光伏及储能产业发展。(胡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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