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金昌、酒泉、平凉市及甘南州自然资源局:
为落实《甘肃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有关要求,根据《甘肃省绿色矿山建设管理办法》,省厅决定开展2023年度第二批省级绿色矿山遴选实地核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对象
本次实地核查对象为截至2023年11月底各市州自然资源局申报、技术支撑单位资料初步审核、厅相关处室局协查通过的7座矿山(见附件)。
二、核查时间及行程安排
核查工作自2023年12月7日至12月17日,具体行程另行电话通知。
三、核查组组成
本次实地核查工作由省厅矿保处牵头,组织绿色矿山建设技术支撑单位、相关行业专家构成核查组,组长由矿保处副处长担任。
四、工作内容
核查组在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现场评议基础上由专家形成核查意见。
1.听取申报单位绿色矿山建设情况的汇报;
2.实地查看绿色矿山建设成效;
3.查阅和质询提交的《省级绿色矿山自评估报告》和《省级绿色矿山第三方评估报告》等相关资料;
4.评议申报单位绿色矿山建设状况,指出成绩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5.根据现场核查情况,形成核查结论,明确是否达到省级绿色矿山建设标准。
6.矿山企业近三年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核查不通过:
(1)凡是越界开采、擅自改变采矿方式;
(2)发生过较大安全、环保事故。
(3)被中央环保督察、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警示片、黄河生态环境警示片通报过的;
(4)核查期间,被列入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异常名录。
五、工作要求
(一)所有参加核查人员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绿色矿山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统一绿色矿山建设标准和评价指标,严把绿色矿山建设质量关,遴选出符合标准要求的绿色矿山。
(二)本次实地核查工作由省、市(州)、县(区)自然资源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有条件的可邀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等部门相关人员参加。矿山企业是绿色矿山建设的责任主体,要认真准备,积极配合。厅规划院做好支撑服务工作,切实做好相关安全保障。
(三)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廉政纪律和工作纪律,严格遵守八项规定,坚决防止说人情、打招呼,特别是杜绝把关不严、弄虚作假的问题发生。对实地核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反馈报告,并要求限期整改完成。
联系人:宁 娜 联系电话:15002585512
附件:甘肃省绿色矿山实地核查名单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3年12月4日
附件:
免责声明:Mysteel发布的原创及转载内容,仅供客户参考,不作为决策建议。原创内容版权归Mysteel所有,转载需取得Mysteel书面授权,且Mysteel保留对任何侵权行为和有悖原创内容原意的引用行为进行追究的权利。转载内容来源于网络,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方便学习与交流,并不代表Mysteel赞同其观点及对其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申请授权及投诉,请联系Mysteel(021-26093397)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