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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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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直有关部门、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贵安新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围绕“3533”重点产业集群奋斗目标、加快推进“六大产业基地”建设,努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扎实做好新型工业化高质量发展财力保障,根据《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我厅拟开展2025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专项资金申报类别

根据工作安排,由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管理的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有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工信专项资金”)和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中小专项资金”)。各有关企业和单位可根据资金支持重点,结合项目实际情况选择相应专项进行申报。

二、专项资金支持方向

(一)支持产业数字化转型。支持数字经济与实体经济融合发展,支持企业开展“工业互联网平台+试点”,打造国家级试点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体系建设和推广应用,支持企业实施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改造,建设智能制造示范工厂、5G全连接工厂、灯塔工厂等,培育一批数字化示范工厂。遴选优质工业企业数字化转型服务商,打造贵州省工业互联网供给资源池。

(二)支持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深入推进磷、煤等资源高端化利用,加快培育及铝加工、锰及锰加工、氟钡化工、饰面装饰石材、钛及钛加工5大优势产业集群。支持新能源动力电池及材料产业重点项目建设,推动产业链企业技术和产品升级。聚焦先进装备制造业,支持航空航天等产业重大项目建设,加快推进贵州航空产业城建设。推动“电动贵州”建设,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动智能终端产品和配套产业做大做强,支持大数据电子信息产业加快发展。推动白酒企业数字化赋能、绿色化发展,加快重点酒企技改扩能项目建设。支持生态食品加工产业发展,推动以辣椒、刺梨、酸汤等为重点的特色食品精深加工和产业链延伸。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推进药号资源优化整合和医药企业发展壮大。支持各地因地制宜打造特色轻工产业集群,加快发展纺织、服装、鞋帽、箱包等劳动密集型产业。

(三)支持科技创新发展。大力推动“六大科技战略行动”,强化关键技术攻关和成果产业化,推进重大创新平台建设。重点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整体水平或某项核心技术水平领先的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发。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创建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支持开展关键共性质量问题攻关,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全面质量管理融合应用,提升质量保障能力。

(四)支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持续开展全省开发区综合评价,强化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和结果运用,推动开发区进一步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升开发区投入产出强度。支持开发区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切实提升开发区产业承载能力。

(五)支持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支持开展绿色制造专项行动,着力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供应链等。支持企业开展工业能效、水效提升和清洁生产改造项目,加快推进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全面推动能源清洁低碳高效利用,支持“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创建。支持开展主要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行动,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积极引导开发区推进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支持磷石膏、锰渣、赤泥等工业固体废物和新能源废旧动力电池、废钢铁、再生铝、废塑料等再生资源综合利用。

(六)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新能源电池及材料重点企业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园区综合承载力,保障新能源电池及材料产业项目建设需要。

(七)支持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实施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推动中小企业产业集群建设,支持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促进中小企业产业升级,结构调整,数字化、智能化和网络化改造,提高中小企业专业化能力和水平,推动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支持各级服务机构、创业创新示范基地积极为中小微企业开展服务,提升服务能力,完善服务功能等。支持开展中小微企业经营管理、人才技能、政策宣贯等培训。

三、专项资金基本申报条件

(一)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

(二)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息完整,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等社会信用良好;

(三)申报项目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行业发展规划和地区发展规划以及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同一项目获得过国家和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四、申报方式

项目申报单位登陆贵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门户网站首页(http://gxt.guizhou.gov.cn/),点击“贵州省数字工信融合服务平台”,根据申报意愿,选择“工业投资管理系统(专项资金)全省工业投资项目库”或“贵州省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链接,选择拟申报的专项资金类别,根据申报指南要求对应填报相关资料。

五、工作要求

(一)精准遴选项目。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加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入库申报政策宣传力度,认真梳理产业链短板,组织推荐一批投资规模大、科技含量高、带动效应强、发展前景好的补链、强链、延链项目,以高质量项目推动产业结构加快优化,促进资金要素向优质项目配置。根据项目入库工作安排,各地要切实加快项目组织进度,务必于5月30日前将通过市(州)审核的项目提交至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审核,逾期未提交项目原则上不再纳入2025年度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范畴。

(二)严格审核把关。按照“谁推荐、谁负责”原则,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切实强化审核推荐责任,认真开展项目评审工作,重点审查申报主体经营是否正常、申报项目是否真实、是否符合申报条件、申报材料是否完整齐全且真实有效等;对在建项目要重点核查项目手续是否完备、已投入资金是否真实、项目建设内容与实际是否相符等,不符合规定的项目不得入库。

(三)加强后续监管。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申报和项目监管并重”的要求,负责对获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进行监督管理,督促项目实施单位按资金申请报告和资金计划下达文件内容组织项目实施,持续抓好项目后续跟踪和过程监管。同时,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按要求做好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进一步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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