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矿产资源管理局2011年度取得“八个新”工作成效

2012-02-17 08:59 来源: 赣州市人民政府

2011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启之年,也是我市矿产资源管理面临形势最为严峻、工作压力最大的一年。这一年,我们面临着“矿价疯涨、监管难度大;暴力抗法,执法难度大;市县换届,协调难度大;媒体聚焦,舆论压力大;各种诱惑,廉政压力大”的“三难两大”的局面。全市矿管系统按照赣州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工作部署,提振信心、攻坚克难、齐心协力,保障和促进了全市矿业经济健康快速发展。2011年,我局先后获得了全国国土资源系统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全国矿业权实地核查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局组织编制的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获国土资源部优秀规划成果一等奖,获得了市政府“全市防汛抗旱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市局机关党总支被中共赣州市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基层党组织”等荣誉称号。

一年来,全市矿管系统坚持推进加快发展、转型发展,围绕服务发展、管好资源这条主线,不断创新、狠抓落实,取得了“八个新”的工作成效,体现在:

一、坚持服务发展,矿业经济再创新水平。通过加大整治力度、推进资源整合、加强资源保障,发展精深加工、做大产业集群,为我市矿业经济发展提供了良好环境,全市矿业经济呈现出总量增长及贡献率增长的“双增”态势,截止2011年12月底,全市规模以上矿业企业实现主营业务收入991.40亿元,同比增长73.21%,占规模以上工业比重53.83%;实现利税总额150.06亿元,同比增长158.25%,占规模以上工业的比重70.48%,矿业撑起了工业经济的半壁江山。

二、坚持管好资源,矿业秩序维护取得新业绩。一是顶住压力、铁心硬手打击非法勘查、开采行为。尽管出现了5起暴力抗法案件,但是全市矿管系统干部职工不怕流血牺牲、敢于碰硬、坚定不移地抓好稀土等矿产秩序整治。全年共实施动态巡查3638次,组织或参与各类矿业秩序整治227次,发现并制止矿产违法行为609起,寻乌、安远县局启动了非法开采造成矿产资源破坏价值鉴定工作,以此为依据,依法追究犯罪嫌疑人的刑事责任,极大震慑了犯罪分子,提升了矿管部门的执法威慑力。二是积极推动南方五省(区)15市稀土开发监管区域联合行动。作为南方五省(区)15市稀土矿产开发监管区域联合行动联席会议的发起单位,我局牵头起草了《离子型稀土矿产勘查开采准入条件》等3个文稿,并于2011年5月在广西贺州市共同签署通过,国土资源部已转发实施。三是积极推动省际间交流合作,联合打击省际间无证开采稀土行为。我局与龙岩、梅州、河源、郴州、吉安等地、市开展了省际间联合执法9起,共同维护了省、市际间稀土开发秩序。我市稀土整治、整合工作得到省委领导批示,高度肯定了我市工作成效。

三、坚持争政策项目,发展后劲有新增强。政策、项目是发展后劲的关键所在,围绕编制赣南苏区振兴规划和国土资源部制定实施“十二五”赣州扶贫发展规划的契机,结合赣州矿业发展实际,提出了“十二五”时期需要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支持的十个方面的重大政策、项目,通过坚持不懈地沟通、对接、汇报,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对我市矿业发展给予了高度重视、关心和支持,国土资源部在赣州瑞金市召开了国土资源部扶贫开发工作暨纪念赣南扶贫25周年座谈会,研究制定了支持赣州(中央苏区)经济社会发展4各方面16项具体措施,其中涉及到矿产方面的有9项。在争取上级重大政策、项目支持上,在五个方面取得了重大成效:一是国土资源部支持我市对稀土资源进行开采整合。在停止新办稀土探矿权、采矿权的背景下,支持我市未纳入整合稀土采矿山在资源枯竭后,利用已有稀土探矿权或其他资源地作为采矿权接续区,按照“注销一个、置换一个”的方式,允许新办采矿权,这在全国绝无仅有。二是在推进废弃稀土矿山综合环境治理中,国土资源部、省国土资源厅支持我市在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过程中,对废弃矿区的稀土残矿、尾矿进行综合回收,回收的稀土矿产品纳入开采总量控制管理,并适当增加开采指标。三是国土资源部、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已将我市大余县列为第三批资源枯竭型城市,全国仅有五个城市列入此范围。四是我市赣南钨矿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和赣州稀土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等2个示范基地,被国土资源部列入了全国首批仅有的40个矿产资源综合利用示范基地之中,仅这两个示范基地项目,预计中央支持资金将达到7.1亿元以上。五是省国土资源厅已同意将财政部、国土资源部2012年支持江西的2个治理面积分别超过10平方公里的特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示范项目全部给赣州,目前正在做项目申报的前期工作。

四、坚持推进整合,保障发展能力有新增强。一是积极推进稀土资源整合。全面推进省政府已批准的龙南足洞稀土矿区等7个稀土矿区的整合工作,其中龙南足洞矿区已缴交价款,其他矿区资源储量核查工作正在进行,所有矿区正在做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整合到位后,整合区内65个采矿权整合为19个采矿权,矿权数减少46个,资源储量预计可增加10万吨以上,矿山服务年限将大大延长。二是钨资源整合进展顺利。全市5个钨资源整合矿区,通过整合,预计可新增钨资源储量5万吨以上。搭建5个钨资源发展平台,为进一步引进战略投资者发展深加工创造条件。三是抓萤石资源整合。通过整合,预计可新增萤石资源储量100万吨以上,我市兴国县中萤矿业有限公司隆平萤石矿被评为第一批全国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先进矿山。

五、坚持集约利用,矿产资源开发水平有新提升。一方面,积极争取项目。2011年,我市成功申报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专项11个,其中奖励资金项目6个,示范工程资金项目5个,获得资金5247万元。另一方面,狠抓实施管理,加强了对示范项目的监督,协调解决了工程实施中的问题,督促了矿山企业落实配套资金,严格项目资金管理,充分发挥了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我市矿产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水平得到提升。积极开展了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创建活动,崇义县被国土资源部评为首届全国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市)。

六、坚持未雨绸缪,科学谋划有新作为。牵头承担并完成了市委、市政府《关于稀土储备、尾矿治理和钨、稀土资源枯竭等相关政策措施研究》、《关于加强矿产资源保护,合理开发利用资源问题研究》两个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课题围绕市委、市政府“十二五”期间“发展高端矿产经济”,实现“加快发展、转型发展”的战略思路,在稀土储备、稀土尾矿治理、钨资源枯竭、优势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方面提出了21项政策、73项具体措施、17个重大项目,为市委、市政府抓好“十二五”期间有关工作提供了有益参考。两个重大课题的研究工作成果分别获得了市委、市政府优秀成果奖、创新奖、组织奖。

七、狠抓实施,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取得新进展。一是积极开展了废弃稀土矿山摸底调查。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高质量的完成了废弃稀土矿山的调查工作,全面查清了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现状问题。二是积极开展了废弃稀土矿山治理规划和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分别编制了《赣州市废弃稀土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可行性研究报告》等,为全市废弃稀土矿山环境综合治理大项目的申报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争取了环境治理项目和资金。2011年,在部、省厅的大力支持下,我市又争取到了信丰、定南、龙南等3个稀土废弃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项目资金4500万元(每个项目1500万元)。全年共成功申报地质环境治理项目15个,项目资金总额7465万元。

八、坚持以人为本,地质灾害防治有新举措。按照“哪里有险情灾情,哪里就有国土干部”的总体要求,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一是在全市各乡(镇)建立起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办公室;实行乡村干部联户防范责任制,有效发挥村级地灾防治“协管员”的作用,并给予一定的经费补贴。全市10210处大小地质灾害隐患点已建立了监测网络,落实了监测人和责任人。印发了《关于切实加强汛期矿山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通知》,对全市稀土矿山地灾防范工作进行了重点布置,加强了监管。二是全面落实了地质灾害排查、巡查和检查制度、地质灾害预警预报制度和提前转移群众制度。2011年,提前转移群众近万人次,成功预报避让3起地质灾害,避免了55人伤亡。三是“十有县”建设进展顺利。全市18个县市(区)已全部通过了“十有县”建设验收。启动和实施了地质灾害移民搬迁工作,地质灾害移民搬迁人数达8032人,龙南、安远地质灾害移民搬迁经验得到省国土资源厅的充分肯定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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