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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实施化解煤炭产能“组合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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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资源储量与原煤产量位居前列的中国产煤大区内蒙古自治区,正出台和实施一系列措施化解煤炭过剩产能,引导煤炭业供给侧改革。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办公厅近日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对未经国家核准等基本建设手续不全的煤矿,一律责令停工停产,对拒不停工停产、擅自组织建设生产的,由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依法实施关闭。

通知还要求对现有合规生产煤矿按全年作业时间不超过276个工作日重新确定煤矿产能,原则上法定节假日和周日不安排生产,引导煤矿减量化生产。

内蒙古农业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院长盖志毅表示,这些措施是为化解煤炭行业过剩产能、规范和改善煤炭生产经营秩序、实施煤炭行业供给侧改革而制定的方案。

与此同时,煤炭行业限制产量的政策也已跟进。据内蒙古煤炭工业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全区300多处非央企生产煤矿企业的年产能减少了6000多万吨,缩减产量16.05%。

另外,内蒙古要求自今年5月起,煤矿的月度产量不得超过重新确定产能的1/12。“疏堵结合”是内蒙古化解煤炭过剩产能、促进煤炭产业健康发展的“组合拳”。

目前,内蒙古去产能的有关措施效果已经初步显现。据内蒙古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统计,一季度内蒙古生产煤炭2.1亿吨,同比下降8.7%,全区停产煤矿120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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