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钛高碳铬铁(1型)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W20190098
广东昆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受广东韶钢松山股份有限公司原料采购部委托,就低钛高碳铬铁(1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低钛高碳铬铁(1型)采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系韶关钢铁低钛高碳铬铁(1型)采购250吨,详见附件中招标采购清单。
3、交货时间和地点:
交货时间:2019年5月22日前交付至现场(要求有现货,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货地点:韶钢合金库。
4、招标文件售价:
本招标文件每套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标书自行下载。
招标文件的购买方法:现场购买或银行转帐购买,银行转帐购买付款方法见韶钢招投标网有关用户操作指引。若转帐购买招标文件,转帐缴费账号为:
户名:广东昆仑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韶关松山支行
账号:2005022609024931028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公司,营业范围涵盖所投标的。
5.2投标人正在履行的合同项目和准备承诺的合同项目,不应影响本合同的履行,具有供货的能力。
5.3投标人需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财务状况良好,具备足够的流动资金承担本项目的供货,能承诺货到验收合格后付款。
6、付款方式:无预付款,货到验收合格并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隔月付款(最终以公司根据资金状况安排付款时间为准),以期限5个月(从付出之日起算)的商业承兑汇票支付。
7、投标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19年05月08日至2019年05月13日上午08:30~11:00时、下午14:30~17:00时(北京时间)先在韶钢招投标网或者宝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进行网上注册及自荐登记公司信息(上传所需证件原件照片或彩色扫描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等级证书、生产许可证、业绩材料等)。注册及自荐方法请参考《供应商注册操作指南》(韶钢招投标网:http://Sgbid.sgis/csgpolicy.service?sid=40961公告信息栏第3条)。已在韶钢招投标网成功注册过的企业不需重复注册,但仍需要传真或现场报名确认。温馨提示:新供应商因需申报客商代码及办理数字证书等需一定的时间,故建议于2019年05月12日17:00时前报名,否则将可能影响正常投标。注册后按附件《投标报名申请函》格式填写相关内容并传真到0751-8791832,必要时电话通知招标员。招标员根据潜在投标人提交的报名确认函及网上提交的基本资料,进行报名确认。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8、投标保证金及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30000.00元(大写:叁万圆整)人民币。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法见招标文件第三章:投标人须知。
本项目按韶关钢铁内部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统一按中标金额的2.5‰收取,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超过30万元的按30万元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用(中标服务费)的收取要求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
9、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9年05月15日15时00分。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网上投标,没有办理韶钢招标系统数字CA认证的客户,需要尽快到韶钢招标中心办理客户CA认证,已办理客户CA认证的请确认证书是否在有效期内,并及时续费。否则将无法投标!投标方法详见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模版。
10、开标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采用二步开标法。
第一步开技术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15时00分;
第二步开价格标时间:2019年05月15日15时30分(根据技术评标进度调整)
开标地点:韶钢北区智能一体化大楼A楼一层开标室。
11、联系方式:
11.1招投标业务联系人:宋智帆电话:0751-8780660
11.2购买标书联系人:刘世丰电话:0751-8798911
11.3网上注册数字证书办理联系人:曾良莹 电话:0751-8780663
11.4商务、技术咨询联系人:于路电话:0751-8789826
11.5投诉电话(传真):0751-8780662,投诉要求以书面传真形式,传真件需要单位法人签字并盖单位公章。
地址:韶钢北区智能一体化大楼一楼招标中心
邮编:512123传真:0751-8791832
低钛高碳铬铁(1型)招标采购清单表
标的物名称 |
低钛高碳铬铁(1型) |
数量 |
250吨 |
规格型号 |
韶钢铬铁标准通知单 |
主要质量技术标准 |
质量条款约定(不含税价): △当68%≤Cr≤70%%时, 以68%为基准,Cr每增0.01%,加价X元/吨(公式:不含税单价÷68×0.01) △当Cr>70.0%时,超出部分不加价; △当Cr<68.0%时, 以68%为基准,Cr每降0.01%,扣价X元/吨(公式:不含税单价÷68×0.01) △当P>0.04%时, 以0.04%为基准,P每增0.001%,降价1.71元/吨 △当S>0.04%时, 以0.04%为基准,S每增0.001%,降价0.85元/吨 △当5%<(粒度<10mm比例)≤10%时, 按降价51.28元/吨处理; △当5%<(粒度>60mm比例)≤10%时, 按降价60元/吨处理; △当(粒度>60mm比例)>10%,按退货处理或经买方同意接收的,按降价90元/吨处理; △当(粒度<10mm比例)>10%,按退货处理或经买方同意接收的,按降价90元/吨处理; △当Cr<60%时退货;当Ti>0.02%时退货;当Ca>0.05%时退货;当P>0.05%时退货;当S>0.05%时退货;当Si>3.0%时退货;当C>10.0%时退货; |
备注 |
1、包装方法:包装袋标识应确保字迹清晰、书写规范、易识别、信息齐全。 如为悬挂标志,必须确保保牢固。包装袋标识信息应确保在同一侧或同一面,确保易识别。吨袋上标明供应商全称、物料名全称、重量、生产日期等。小袋包装标识信息应包括:物料名、重量等。 吨袋包装,每批次配不少于3个空吨袋。每袋扣除3kg袋子重量,若有小袋包装的,小袋重量按实际重量扣除。必须做好防潮措施,采用盖车或盖篷布发运。袋口封口严实,严禁进水,袋破损及有水,每袋扣重30~100kg或直接退货,经买方同意接收的,让步接收协商处理。 2、包装标识不满足要求但在规定时间内整改合格的,扣款50元/吨(含税价);包装标识不满足要求且在规定时间内整改不合格或不整改的,不予接收;包装标识不满足要求,经买方同意接收的,让步接收协商处理。 3.韶钢检测中心检验。 4、本标采用新修订条款,包装、退货条款已作变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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