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铁合金 > 热点资讯 > 正文

甘肃省阿克塞青砂沟锰矿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分享到:

一、出让人

名称: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场所:兰州市城关区定西南路18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兰州市城关区雁兴路68号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甘肃省阿克塞青砂沟锰矿详查

勘查矿种锰矿

地理位置:位于阿克塞县阿克旗乡

面积:9.87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

序号 经度 纬度
1 93.1902 39.2015
2 93.2231 39.2015
3 93.2231 39.1909
4 93.1902 39.1909
5 0 0

勘查工作程度: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国家相关规定施行

拟出让年限:5年

起始价:10694万元

四、投标人/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内资企业法人或事业法人,符合下列条件与要求均可申请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除外): (一)安全、环保等要求: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法定义务。(二)其他要求:在出让文件及出让合同中规定。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挂牌

挂牌时间:2022年02月07日2022年02月18日下午16:30

网上地址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交易系统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下载《出让文件》。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28日17﹕00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ggzyjy.gansu.gov.cn/),在网站首页的“土地和矿业权”栏目中打开该项目公告,点击“免费下载出让文件”,免费下载电子版《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2021年12月31日2022年01月28日

申请报名方式:办理竞买手续。有意竞买者登录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点击“数字证书(CA)互认共享平台”进行登记注册。或者于2021年12月31日9﹕00至2022年1月28日17﹕00(法定工作日)到甘肃省兰州市飞雁街118号陇星大厦G座9楼912办理数字证书(咨询电话:0931-2909696)。已经办理过数字证书的单位不用重复办理。竞买人可登陆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在“服务指南”栏目中查看“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操作系统矿业权交易系统操作指南”,按照“操作指南”进行竞买登记,并按《出让文件》要求提交以下资料至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九楼产权交易处。 1.《竞买申请书》。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3.《营业执照》。4.《出让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料。 竞买人提交以上资料,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竞买资格确认书》,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竞买。五、风险提示与现场踏勘 矿产资源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申请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探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七、确定中标人/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八、风险提示

矿产资源投资具有风险性,存在不可预知的自然因素,竞买人应充分了解和考虑,慎重决策,投资风险由竞买人自行承担。 申请竞买者可自行前往矿区踏勘,全面了解探矿权现状,确定是否竞买,踏勘费用自理。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在《探矿权成交确认书》签订前,对交易过程中产生的异议,由挂牌人予以澄清。在《探矿权出让合同》签订后产生的争议,由出让人予以澄清,按合同、成交确认书约定执行。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成交后,竞得人不得反悔,须在3个工作日内到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竞得结果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5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并按合同约定缴纳成交出让收益。竞得人须在竞得结果经公示(10个工作日)无异议后的2个工作日内,按《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甘肃省财政厅关于省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向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的乙方签字人,应为其法定代表人或与交付的授权委托书相符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逾期不签订《成交确认书》或《探矿权出让合同》等有关文件,不按期缴纳矿业权交易服务费、成交出让收益,竞得结果无效,在两年内取消其参与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举办的矿业权出让、转让活动的资格。并将失信记录推送至信用甘肃平台实行联合惩戒。

十一、其他内容

(一)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不接受信件、电子邮件、电话、传真等方式报名。 (二)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其他未尽事宜及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 (四)竞得人在出让合同签订后,须一次性向省自然资源厅缴清探矿权出让收益。(五)本次探矿权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将发布变更公告。


本公告在甘肃省自然资源厅门户网站、甘肃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大厅同时发布。


甘肃省自然资源厅

2021年12月31日


资讯编辑:孙震 021-26093855
资讯监督:查佐栋 021-26093218
资讯投诉:陈杰 021-26093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