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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与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共同提出《铁合金 、电解金属锰企业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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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与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共同提出《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规范条件》

文件规定了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规范条件的术语和定义、总则、生产布局、工艺装备、环境保护、能源节约、综合利用、产品质量、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监督与管理。

文件适用于铁合金、电解金属锰生产企业的设计、设备制造、施工安装、验收及生产和检修的环保和安全技术要求。

本文件参照GB/T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

本文件由中国钢铁工业协会与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共同提出。本文件由全国生铁及铁合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318)归口。

本文件起草单位:冶金工业信息标准研究院、中国铁合金工业协会、全国锰业技术委员会、吉铁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市西金矿冶有限公司、明拓集团铬业科技有限公司、临沂鑫海新型材料有限公司、中信锦州金属股份有限公司、腾达西北铁合金有限公司、交城义望铁合金有限责任公司。

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龙强、史万利、谭立群、郭军、张国强、徐文高、师钰、何中余、刘飞、师政清、韩永光、褚振全、刘鹏、王勇、卢春生。

具体文件请点击:团体标准《铁合金、电解金属锰企业规范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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